講題:信徒公民責任
講員:李栢南牧師
經文:羅馬書 13:1-7;提摩太前書 2:1-2;馬太福音 25:35-36
1 | 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 |
2 | 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 |
3 |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; |
4 |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於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;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,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 |
5 |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 |
6 | 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;因他們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 |
7 | 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 |
1 | 我勸你,第一要為萬人懇求、禱告、代求、祝謝; |
2 |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,也該如此,使我們可以敬虔、端正、平安無事的度日。 |
35 | 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,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留我住; |
36 | 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、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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