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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24日-第二誡

講題:第二誡

 

講員:雷健生牧師

經文:出埃及記 二十 4-6,三十二 1-10

   

 

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甚麼形像,彷彿上天、下地, 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
5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
6  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1 百姓見摩西遲延不下山,就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裏,對他說:「起來!為我們作神像,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;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,我們不知道他遭了甚麼事。」
2 亞倫對他們說:「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、兒女耳上的金環,拿來給我。」
3 百姓就都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,拿來給亞倫。
4 亞倫從他們手裏接過來,鑄了一隻牛犢,用雕刻的器具作成。他們就說:「以色列啊,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。」
5 亞倫看見,就在牛犢面前築壇,且宣告說:「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。」
6 次日清早,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,就坐下吃喝,起來玩耍。
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「下去吧,因為你的百姓,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已經敗壞了。
8 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,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,向它下拜獻祭,說:『以色列啊,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。』」
9 耶和華對摩西說:「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。
10 你且由著我,我要向他們發烈怒,將他們滅絕,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。 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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